如果正生書院的申請最終被拒, 而各位樓下剛好有被殺了的空置中學, 你同意正生書院遷入嗎?

我這條問題不是在同情梅窩家長, 而是想邀請大家深挖及正視自己對下一代人的想法。

梅窩居民以外幾乎無人不說要支持正生書院。但倘或正生書院要開到我們自己家樓下, 不見得我們就會比梅窩居民「開明」。撫心自問, 我們真的不會擔心樓價跌? 或者正生書友會「帶壞」自己孩子? 真的不會眼見那些聚在一起似有不良行為如食煙的年青人就覺得他們面目可憎?

面對自己醜陋的面目吧, 香港人!  我們正是關注樓價股價多於人的價值; 正是喜好「住豪宅、孩子入英中」及追求「校譽」的虛榮多於尊重孩子實際的志向及能力; 正是甘心服膺於恐懼、情願迷信「眼不見為乾淨, 隔離就沒不會惹事」; 正是不能包容自己子女以外的年青人的過錯,  仇恨之歧視之,  除此以外己不勞心,  總之「有人」教好或鎖起他們 ….

在這一個對年青人不存愛護及尊重, 只有無盡壓力及不合理期望的社會裡, 我們把孩子推拉拖進一個接一個的「興趣」班; 我們五時便趕孩子起床、跨區去上名校; 我們在學校追求校譽、花費資源掛橫額、驅促老師加時加工帶學生參加各樣可領獎活動時緘默; 我們贊同任何政府代我們教子的方案, 包括互聯網審查; 但當樓下的夜青開始抽煙喧嘩時, 我們忙不迭致電管理處, 惡形惡相地投訴, 總之把他們趕離自己的屋苑就好 …  我們的孩子們就在這種環境中成長。

近年, 他們援交、濫藥、集體欺淩等問題慢慢曝光,  我們還不反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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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有關正生書院的一個視頻 — TVB8:正生書院:沒有人是孤島 (youtube)

億利六六六: 那個才是衛道之士 ?

貓眼看世界: 給正生書院同學的一封信

小奧私陸: 要討伐的不是正生書院或梅窩居民

Pakkin@Blog: 正生,梅窩

Over the Rainbow: 誰打救正生書院

香港仔公園: 正生猜想

記者 陳曉蕾: 正生書院

勇者:請給孩子一點尊嚴

亂衝亂撞 : 活在孤島

北京大學絕食團《絕食書》

北京大學絕食團全體同學 一九八九年五月十三日

在這個陽光燦爛的五月裡,我們絕食了,在這最美好的青春時刻,我們卻不得不把一切生之美好絕然地留在身後了,但我們是多麼的不情願,多麼的不甘心啊!

然而,國家已經到了這樣的時刻,物價飛漲、官倒橫流、強權高掛、官僚腐敗,大批仁人志士流落海外,社會治安日趨混亂,在這民族存亡的生死關頭,同胞們,一些有良心的同胞們,請聽一聽我們的呼聲吧!

國家是人民的國家,人民是我們的人民,政府是我們的政府,我們不喊,誰喊?我們不幹,誰幹?

儘管我們的肩膀還很柔嫩,儘管死亡對我們來說,還顯得過於遙遠,但是,我們去了,我們卻不得不去了,歷史這樣要求我們。

我們最純潔的愛國熱情,我們最優秀的赤子心情,卻被說成是“動亂”,說成是“別有用心”,說成是“受一小撮人的利用”。

我們想請求所有正直的中國公民,請求每個工人、農民、士兵、市民、知識分子、社會名流、政府官員、警察和那吐縉我們罪名的人,把你們的手撫在你的心上,問一問你們的良心,我們有什麼罪?我們是動亂嗎?我們罷課,我們遊行,我們絕食,我們獻身,到底是為什麼?可是,我們的感情卻一再被玩弄,我們忍著飢餓追求真理卻遭到軍警毆打...學生代表跪求民主卻被視而不見。平等對話的要求一再拖延,學生領袖身處危難...

我們怎麼辦?

民主是人生最崇高的生存感情,自由是人與生俱來的天賦人權,但這就需要我們用這吐章輕的生命去換取,這難道是中華民族的自豪嗎?

絕食乃不得已而為之,也不得不為之。

我們以死的氣慨為了生而戰。

但我們還是孩子,我們還是孩子呀!中國母親,請認真看一眼你的兒女吧!雖飢餓無情地摧殘著他們的青春,而死亡正向他們逼近,您難道能夠無動於衷嗎?

我們不想死,我們想好好地活著,因為我們正是人生最美好之年齡,我們不想死,我們想好好學習,中國還是這樣的貧窮,我們不忍心留下中國就這樣死去,死亡決不是我們的追求。但是,如果一個人的死或一些人的死,能夠使更多的人活得更好,能夠使中國繁榮昌盛,我們就沒有理由去偷生。

當我們挨餓時,爸爸媽媽們,請不要悲哀;當我們告別生命時,叔叔阿姨們,請不要傷心,我們只有一個願望,那就是讓你們能更好地活著;我們只有一個請求,請你們不要忘記,我們追求的絕不是死亡!因為民主不是一個人的事情,民主事業也絕不是一代人能夠完成的。

死亡,在期待著最廣泛而、永久的回聲。

人將去矣,其言也善;烏將去矣,其鳴也衷。

別了,同仁,保重!死者和生者一樣的忠誠。

別了,愛人,保重!捨不下你,也不得不告終。

別了,父母!請原諒,孩兒不能忠孝兩全。

別了,人民!請允許我們以這種不得已的方式效忠。

我們用生命寫成的誓言,必將晴朗共和國的天空!

i-35w

橫過了那未建好的橋,

擦過未曾遇過的車,

溜到未搬入的新居的窗下。

看著那四扇窗,

想起當日在窗內他輕聲說過的幾句話。

我手指滑過touch pad,

便在十字道口上轉了一圈,

虛擬而真實地

徬徨。

如果, 這是你的女兒。

她本來就長得標緻可人, 愛美本是人的天性, 漂亮女孩子特別愛美又自覺美, 也很平常。她拍的相片, 是有點扭捏, 你邊看邉不禁笑著罵”臭美”, 但又想起自己年輕的日子。而且, 你心想, 怎麼總是愈看愈覺可愛。

她喜歡學外語, 你就每天送她去學, 就算是冒著東北的雪。她考進北京的大學, 你不知該不該在她的行李內, 塞些甚麼「安全措施」。她去實習了, 說工作很辛苦, 你心痛, 卻又感謝上天, 你的獨女畢竟不像其他被寵慣了的一孩。

然後, 她被學校開除了。說是搞了個網誌, 在這段兩會召開的敏感期間, 寫了篇批評外語強制教育文章。或者是文章寫得太好, 被眾多網民推薦下上了網站首頁, 再被被傳媒廣泛報道, 結果驚動了教育部。她說老師要她自己寫退學書, 否則連學籍和戶口都會給取消。她在驚魂甫定後, 決定不以自己的尊嚴換取畢業證書。你不敢想像她會不會找不到好工作, 在國家的巨大陰影下, 她會過怎樣的生活。

但, 她說, 她要繼續做一個說真話的人。

如果, 這是你的女兒, 你會怎樣做?

[1] 香奈爾: 北外香水女生 – 妈妈:我被北外强制退学了
[2] 香奈爾: 北外香水女生 – 外语剥夺了中国人的受教育权

Hildegarde's Entrancing Music

GOOD NIGHT, MY LOVE
Hildegarde
(Mack Gordon & Harry Revel)

Good night, my love, the tired old moon is descending.
Good night, my love, my moment with you is now ending.
It was so heavenly, holding you close to me.
It will be heavenly to hold you again in a dream.

The stars above have promised to meet us tomorrow.
Till then, my love, how dreary the new day will seem.
So for the present, dear, we’ll have to part.
Sleep tight, my love, good night, my love,
Remember that you’re mine, sweetheart.

Good night, my love, your mommy is kneeling beside you.
Good night, my love, to Dreamland the Sandman will guide you.
Come now, you sleepy head, close your eyes, go to bed.
My precious sleepy head, you mustn’t play peek-a-boo.

Goodnight, my love, your little Dutch dolly is yawning.
Goodnight, my love, your teddy bear called it a day.
Your doggy’s fast asleep, my but he’s smart.
Sleep tight, my love, good night, my love,
God bless you, pleasant dreams, sweetheart.

我想說的, 或者又會令人覺得逆耳。請包涵。

批刑輕難收阻嚇 鄭家富促律政司上訴

【明報專訊】首宗以新法例判刑的危險駕駛案件,涉案司機區俊傑被判監禁4年、停牌5年及罰款2000元,將成為日後法官判刑的參考。大律師陸偉雄認為判刑恰當,並有足夠阻嚇力,不過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副大律師陸偉雄認為,今次判罰以6年監禁作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減至4年,判刑恰當。他稱其他法院將參考此案例,提高刑罰,「雖然區域法院案例沒約束力,但一定會影響以後同類案件的判刑」。

陸指出,是次判刑同給公眾信息,預告同類案件的刑罰已加重,以阻嚇市民,「法律提升了,法庭亦配合了,希望公眾得到教訓」。

民主黨議員鄭家富則表示判罰不算重,被告遭停牌5年,較公眾期望較長的停牌期、甚至終身停牌為短。他又稱被告認罪獲減刑至4年,少於舊例最高監禁期5年,給社會的信息未夠重,「減刑後的刑罰亦應高於5年,希望律政司上訴,加長刑期以收阻嚇作用」。[1]

記得當日在電視上看到醉駕殺六人的車禍時,我禁不住流淚;看到死者家屬哭跪特首要求加重醉駕刑罰,我心痛。

不過, 究竟我們這個社會, 覺得「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該罰多少? 是終身監禁麼? 當中, 以「醉酒駕駛」一項是特別令人情緒牽動的, 我們又是否想要針對此項特別加重刑罰、加到甚麼地步呢? 不論這些討論的結論是甚麼, 有一條原則我們必須持守: 就是懲罰必須要有限度, 不論我們對犯事者有多憤怒。

每一次醉駕殺人的案件, 總有人呼喊說量刑不夠重。對家屬, 我不會也不願在審訊期間這些敏感時間苛求寬恕。但本著公義, 我們必須要冷靜地問, 任何罪行都應有其相應懲罰, 而當某一種罪行在某段時間特別掀動公眾情緒時, 輕率地要求加刑加罰, 迷信於「要給社會信息、要收阻嚇之效」, 是否恰當? 是否合乎公平?

在原始的部落社會裡, 你殺我一族民, 我就去屠宰你全村, 這直到近年新畿內亞叢林內的部落也是如此 [2]。古代以色列人的律法說, 以眼還眼, 以牙還牙, 目的就是要糾正這種只會把人陷入無限仇恨苦楚的懲罰原則。如今我們面對醉駕者 (或任何在特定時間內特別乞人憎的某種罪行干犯者) 時, 真的仍要順從著民怒、紅著眼、咬著牙說「要罰更重、要罰更重」嗎?

尤其是, 作議員的, 更尤其是那些理應深諳法律原則的, 也要這樣嗎? [3]

(更多…)

公開這個, 是自暴其「短」嗎?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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